近日,高楠镇全面落实县农委印发关于山羊保险工作通知,为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重大意外事故,提高灾后快速恢复生产能力,逐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,保障农户脱贫增收。
“现在的农业政策真是太好了,以前能繁母猪、生猪、山地鸡都可以买保险,现在连山羊都可以买保险了,我们养羊大户自己只需要交9元/只,就可以给自家养的山羊保险了,如果山羊病死或其他死亡,可以得到好几百块的赔偿,政府有了这样政策,在发展养殖的道路上,风险几乎都没有了,我们养起山羊来更佳有信心了。”高楠镇团结村山羊养殖大户王克勇高兴的说。
据了解,山羊保险主要是针对常年存栏在30只(含)以上的家庭农场(养殖户)、农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,按国家规定佩戴畜禽标识、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、山羊体重达到8公斤以上方可购买保险;赔偿金额标准是按山羊死亡后体重分段赔偿,最低250元/只,最高500元/只,山羊保险保费由市级财政补贴60%(18元/只),县级财政补贴10%(3元/只),养殖户业主自己只需要承担30%(9元/只)就可以投保。
此外,高楠镇将加大山羊保险宣传力度,通过召开院坝会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扎实有效推进我镇山羊保险工作,让全镇山羊养殖规模户知晓,做到应保尽保,促进我镇山羊养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,同时让养殖户增收致富也得到了很大保障,为实现我镇养殖业大力发展及农民增收致富,打下坚实的基础。 |